3)第13章 第十三颗糖_豪门顶流夫妇[娱乐圈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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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英文跟法语的清冽声音就会飘进她耳朵。

  上午阳光甚好的时候,喜欢毛笔书法的谢灵总会让沈煜帮他在生宣纸上抄写一长篇的字帖。

  午后桑胭帮吴莎洗碗时,他的小提琴琴声总会萦绕这充满市井烟火气的老旧小区。

  黄昏之后,伴随着小区楼下嘈杂的摊贩收摊的吆喝声,他又开始练习唱歌的颤音跟假声了。

  甚至,周末的时候,他还要去专门的舞蹈老师那里学各种舞蹈。

  妥妥的时间管理大师一枚。

  如果人可以不睡觉的话,桑胭感觉他可以不睡,不管是什么技能,就一直学一直练。

  桑胭终于感受到自己与别人的差别,那就是存在在学霸跟学渣之间的巨大参差。

  桑胭时常猜,在这个十八般武艺加身的人眼中,她只配得到一个称号,那就是,笨蛋。

  这个早上,桑胭起床,穿衣服,刷牙,洗脸。

  屋外没有传来吴莎跟谢灵的声音,好像是出去了。

  桑胭竖起耳朵听,小小的厅室内有人在说话,说的还是跟爱情有关的话。

  是沈煜。

  谢灵的书房有个小阳台。

  沈煜时常在那里练习台词。

  而桑胭就被安排睡在紧邻书房的房间。

  七十年代建的文工团宿舍里,三室一厅的房子很小,完全没有隔音效果。

  来到这里的每一天,桑胭几乎都是在沈煜发出的声音中醒来。

  时而是他拉的琴声,唱的歌声;时而是他认真念出的台词;时而是他字正腔圆练习口条时朗诵的普通话跟外文。

  盛夏的天空蔚蓝,白色鸽群扑着翅膀,成群结队,从红砖垒砌、青瓦遮盖的屋檐边飞过,转瞬便不着痕迹,只留下在天边缓慢飘移的几朵云朵。

  那时的时间似乎走得很慢。

  让人有空闲去缱绻旖旎。

  晨曦将书房染黄。

  溢满书香味的房间尽头,留寸长黑碎发的少年着休闲白色衬衫,深蓝牛仔裤,黑色帆布鞋,高大身子微缩,靠站在阳台一角。

  他将双肘支在阳台边沿上,手拿剧本,在低声念台词。

  朗朗晴空下,他滚动瘦突喉结,带着压抑的感情,慢慢的朗诵:

  [答应我,以后要像这样笑。]

  [这是最后一次,我这样来看你了。]

  [我怎么可能喜欢你呢,别自信了,我这样的人,只会喜欢跟我一样强大的人。]

  [如果哪天我不在了,答应我,千万不要找我,就当我从未来过这世界。]

  晨起的桑胭被这些忧伤情话迎面集中。

  虽然很装腔作势的网抑云,为赋新词强说愁,但是当它们被沈煜这样用情且认真的念出来,桑胭总觉得有一种让人毛骨悚然的苏感。

  真想问问他是吃什么长大的,紫苏吗?

  情难自已的,循着少年说话的声音,桑胭轻声走向书房,悄悄推开书房的门。

  从微微启开的门缝边看进去,一眼就可以看见站在阳台上的白衣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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